祁阳新闻网1月21日讯 (通讯员 彭仙君 谢海云) 1月6日早上7时30分许,祁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路面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原来,驾驶员曾某像往常一样开车上班,当天下着小雨天气寒冷,车辆行驶至华泰钢瓶厂门口路段时,车前窗上就起来一层水雾,挡住了视线。曾某急忙去擦拭玻璃,没想到就在擦拭的这几秒钟时间里,车子一下就撞到了旁边骑自行车的邓某,造成邓某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和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认定曾某驾车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未确保安全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骑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车道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冬天里,尤其是阴雨天,车内玻璃很容易起雾影响行车,可选择打开暖风,降低车内空气湿度。若车内已经起雾,最好行车前就打开暖风或靠边停车除雾。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仙君 谢海云
编辑:胡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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