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向娟 唐佳)谢某某受雇于祁阳市某胶泥腻子粉厂,2023年11月,在作业时不慎被搅拌机绞伤右手,构成九级伤残,谢某某认为自己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伤害,胶泥腻子粉厂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谢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就事故发生的经过争执不下。开庭后,承办法官前往事故发生现场了解相关机器的工作原理及流程,并还原事发时的具体情况。
考虑到谢某某妻子及小儿子均为二级智力残疾,没有自主劳动能力,其本人也因伤构成九级伤残,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胶泥腻子粉厂做经营者伍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胶泥腻子粉厂对谢某某进行赔偿,并承诺后续有用工需要,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谢某某及其小儿子。
该案既彰显了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刚性力量,又传递出司法裁判对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娟 唐佳
编辑: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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