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12月11日讯(通讯员 彭仙君 谢海云)11月25日12时许,祁阳交警大队白水中队在G356赵衙里村路段开展“冬季攻势”查处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湘M****7小型普通客车在看到交警查车,刻意减速掉头,想躲避交警检查。驾驶人这一行为引起了交警注意,遂立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拦检。
在检查中,驾驶人张某华驾驶证、行驶证均无异常,也没有饮酒,当执勤交警进一步检查时,驾驶人神色开始慌张,打开车门民警发现该车座位和后车厢装满了烟花爆竹,经清点核查共计30余厢,驾驶员张某华无法提供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许可证、该车也不具备运输危险品的资质。针对其违法行为,交警进行了耐心批评教育,并讲明违法运输危化品的危害。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年节将至,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必须为专业人员及专业车辆,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且随时可能变成危害生命的“炸弹”。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仙君 谢海云
编辑:胡湘琴
本文为祁阳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qynews.gov.cn/content/646756/55/13341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