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2月20日讯(通讯员 彭仙君 谢海云)追尾他人的车辆造成车损,本来只是一宗很普通的交通事故,报警后走保险理赔就可以了,但肇事车辆司机选择逃之夭夭还将人撞伤,结果不但要负事故全部责任,还换来了10日行政拘留,并且驾驶证被记6分的处罚。
2月6日下午15时50分许,祁阳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祁阳浯溪中路有两辆小车相撞,其中一辆小车已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中队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
据了解,当天下午15时30分许,唐某驾驶的小车湘MG***Q在浯溪中路路段与段某驾驶的湘MN***5小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唐某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双方协商不成,唐某不顾段某的劝阻迅速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在离开时将段某的左腿刮伤。
根据段某提供的车牌号,民警比对后确定了逃离车主唐某的联系方式,并传唤车主唐某于2月7日到中队接受调查。面对视频监控,唐某承认了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祁阳交警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仙君 谢海云
编辑: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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