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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教师校外违规有偿补课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祁阳司法 编辑:胡湘琴 2022-10-12 19: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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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7月,中学教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

案件评析

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

处理结果

三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处理

案件启示

教师必须严于律己,规范从教行为,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祁阳司法

编辑:胡湘琴

本文链接:http://www.qynews.gov.cn/content/2022/10/12/1192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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