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8月9日讯(通讯员 彭仙君 谢海云)8月3日晚21时许,祁阳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在祁阳市国土局路口地段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时,一名未带头盔的中年男子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经过,执勤民警上前将其拦停提醒佩戴好安全头盔。当民警走近后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怀疑其酒后驾驶摩托车,于是对驾驶员刘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60.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调查,刘某当晚和几个朋友在祁阳国土局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期间大约喝了一斤米酒,饭后刘某独自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准备回家休息,哪知才行驶了200米就被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仙君 谢海云
编辑:胡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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