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转弯未让直行 发生事故负全责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仙君 谢海云 编辑:邓帅 2021-12-30 08:48:0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2月30日讯(通讯员 彭仙君 谢海云)12月15日05时40分许,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永州出发开往常宁,途径祁阳观音滩加油站路段时,发现车子油量不足,在驾车左转弯驶入加油站时,与对向直行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将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车头全部撞碎,造成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祁阳交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李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民警判定,李某违法行驶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潘某无责任。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仙君 谢海云

编辑:邓帅

本文链接:http://www.qynews.gov.cn/content/2021/12/30/1069404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祁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