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0日,祁阳市疾控中心接到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我市汪某某为新冠肺炎复阳人员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调查汪某某的过程中发现,该人于9月18日从长沙乘坐G6123次列车(座位号3车厢3D)回祁,10时许在祁阳市高铁站乘坐了出租车回城,15:19由其父亲驾车送至祁阳高铁站,乘坐G1506次列车离开祁阳(汪某某目前在广州集中隔离,前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据汪某某和出租车司机反映,当时共有4名乘客乘坐了该辆出租车,下车后均使用微信支付,司机收款微信昵称为“老刘2588”,另3名乘客的付款时间及付款微信昵称分别为9月18日10:14:02(*堡)、10:14:09(*×)、10:22:05(宇*8)。
由于与密接同乘车辆,存在感染风险,请上述3名出租车乘客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联系电话:0746-3211833),同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祁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祁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周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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