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新闻网1月20日讯(融媒体记者 陈依然 王兴)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建房人应尽的义务,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为全市“两违”建筑整治、城市建设公共安全贡献力量。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国荣:
对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计算方式、标准以人防部门审批时间为准)。目前收费标准为:按建筑总面积计算,20.48元/平方米。
近年来,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不断灵活变通,根据工作要求与实际情况,对一系列符合要求的建筑用房予以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让政策落实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国荣: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免收;
2.新建幼儿园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5.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免收;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6.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7.国家规定的其他需减免项目,国家出台新减免规定的从其规定。(农民/居民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予以免收)。
据了解,建房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办理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土地权证、面积复核表等资料,到市政务中心二楼E区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窗口进行人防易地建设费核实、缴费。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依然 王兴
编辑:胡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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