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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21 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祁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编辑:胡湘琴 2021-08-05 09: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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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祁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针对我市当前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多发、易发现状,全面整治严重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对照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清单”,开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破解难题,真正实现“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整治任务及措施

按照《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关于切实做好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湘道安〔2021〕8号)要求,全面做好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农村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道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推动“两站两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度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人,要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组织实施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扎实推进“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公布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基础数据台账,收集汇总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直相关成员单位〕

(一)整治机动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应报废而未报废专项行动。8月15日前,由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7月30日前应报废未报废的机动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将任务分解到到镇(街道)、村(社区)。各镇(街道)、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别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做好机动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购买和报废补贴宣传、发动工作。强化路检路查、入户排查,10月31日前全市应报废而未报废机动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报废率达到100%,并确保无新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农业农村局)

(二)整治公务车辆、“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五类重点车辆违法清零专项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公务车辆、“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五类重点车辆现存未处理交通违法情况开展清理,属于公务车辆违法未处理的,由市道安办交办到相关单位,责令限期处理清零。属于五类重点车辆的,由市道安办交办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交通违法当事人8月31日前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违法处罚。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两站两员”及农村辅警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上门劝导。对8月31日后违法逾期未处理情况,公开曝光违法车辆信息,此项工作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三)整治工程运输车、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严查工程运输车、大货车超限超载上路行驶;要强化货运企业、建筑工地源头管控,完成2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企业计量称重和视频监控数据接入省市统一治超平台,持续跟踪确保数据实时在线率。综合运用现场治超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源头企业治超设备等措施,有效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确保源头企业无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四)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专项行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规定要求,规范化设置国省道限速警示标志和被动减速设施,加大路面巡查力度,设置必要的测速设备,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机动车按规定时速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路养护中心)

(五)整治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常态化坚持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严打整治工作机制。建立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抄告机制,每月将查处的公职人员酒醉毒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违法事实提供至相关单位,并抄报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六)校车交通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教育部门要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在校车上设置安全公示牌,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学生用车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制止使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全面排查校车运行线路和停靠站(点)存在的风险隐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8月31日前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七)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监管,严禁非法非标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销售,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拼装。(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整治行人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加强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劝导,教育行人按规定通行,提升行人交通守法意识,加大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警示、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融媒体中心)

(九)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行动。加强国省道、农村道路隐患排查,隐患道路逐一落实“五小工程”(爆闪灯、反光立柱、停让牌、减速带、凸面镜)建设,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道路安全隐患采取设计限速牌、警告标志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十)整治执法队伍执法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专项行动。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严肃督查问效。对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不履行法定职责义务、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三、考核方式

(一)列入全市交通问题顽疾整治考核。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各镇(街道)与市直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考核;按照2021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中相对应项目指标予以计分,不再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二)按整治类别工作效果计分排名。机动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报废率,公务用车、五类重点车辆违法清零率按各镇(街道)实际完成比例排名;超限超载、酒醉驾、无证驾驶、校车违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人违法等整治工作对各镇(街道)考核按万人纠违率(万人纠违率=查处数÷镇(街道)人口数×100%)从高到低排名,查处数越多、纠违率越高,说明工作力度越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执法队伍管理根据督查、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

(三)实行定期统计排名通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每半月排名、每月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祁阳市重点民生领域监管责任实施办法》要求,予以通报、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柏雄文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陈贻春任常务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唐冬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远峰任副组长,市交通问题整治办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通问题整治办,负责综合、协调、考核等工作。各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参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全市道路交通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到责任上肩,狠抓落实。

(二)切实强化警示曝光。市融媒体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大对典型事故案例、重点交通违法、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深入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专题研究、专项部署,动态掌握整治进度,逐级压实整治责任。要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问题台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风险不消除不放过,扎扎实实体现整治成效。

(四)切实严肃追责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将整治情况纳入《永州市人民政府抓落实提效能六条措施》专案核查和典型通报内容,市道安办要明确专人对接市政府督查室、市委作风专项整治办,及时移交问题清单,协同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消极拖沓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来源:祁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祁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编辑:胡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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