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制度下,分公司注册登记用的文件不需要审核真实性。客观上为不法分子伪造印章证照,设立虚假分公司提供了可能。”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周海兵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分公司登记管理行为。
周海兵建议,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增加“公司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应向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出具设立分公司的核转函”的规定,异地核实申请文件的真伪。同时,出台司法解释:虚假分公司一经查出应撤销登记;明确虚假分公司引发经济案件的承担主体是虚假分公司的申请人,而非被冒名的总公司;如因公司登记机关过错登记而导致他人受损的,受损者应有权申请国家行政赔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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